国内统一刊号:CN63-0020 果洛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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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果洛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为更好维护受教育者权利、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能力。近年来,国家、省、州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惠民资助政策,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确保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果洛州学生享受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青海省15年教育资助政策、三江源地区“1+9+3”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国家营养膳食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州委州政府出台的相关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免除教育保育费。学前三年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为生均1200元(其中,学前一年按生均22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二)提供生活费补助。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三江源生活费补助。

(三)州县两级资助。根据中共果洛州委 果洛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果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学前二、三年农牧民子女和城镇低保家庭在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其中1300元用于生活补助,700元用于公用经费),由州县政府分级承担。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5元,初中180元。

(二)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后为保障学校运转,对学校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非寄宿制学校生均小学1265元,初中1485元;寄宿制学校生均小学1595元,初中1795元。

(三)提供生活费补助。给予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700元,初中1900元(其中包括三江源教育补助资金100元)。2019年秋季起,对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四)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按每生每天5元,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五)特殊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学生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公用经费补助。

(六)异地办学奖补。对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生源地为果洛的初中学生到三江源地区以外学校就读的,每生每学年免除学杂费等2300元,并按每生每年2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三、普通高中阶段

(一)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年生均400元免除学杂费,年生均400元补助教科书经费。

(二)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人数30%的比例测算),提供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的助学金,可分档发放。

(三)异地办学奖补。对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生源地为果洛的普通高中学生到三江源地区以外学校就读的,每生每学年免除学杂费等2800元,并按每生每年27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四)州级资助。根据中共果洛州委、果洛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果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对农牧民子女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高中生活补助在原有每生每年2400元基础上提高至3000元(该资助资金近几年由上海市政府对口支援合作交流办分档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700元和2400元补助,提标部分300元和600元由州政府承担)和生均公用经费在300元基础上提高至700元,由州政府承担。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一)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材。对果洛州公办职业学校补助公用经费3900元,民办职业学校补助公用经费2700元,其中包括三江源教育补偿资金一、二年级300元,三年级700元。

(二)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按每生每年2000元提供助学金,三年级给予三江源教育补偿资金800元。

(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异地办学奖补。生源地为果洛的学生到三江源地区以外就读中职的,给予每生每年免除学杂费等3300元,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3200元(其中三年级2200元)。

(五)州级资助。根据中共果洛州委 果洛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果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州属中职学校学生按每生每年400元给予生活补助,由州政府承担(州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生活补助在原有2000元基础上提高至2400元、三年级学生生活补助在原有800元基础上提高至1200元,提标部分400元由州政府承担)。

五、就读高校资助

(一)三江源教育奖补。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农牧民家庭学生(包括户籍制度改革中转为城镇户口家庭学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普通高校本科生10000元,专科生6000元。

(二)滋蕙计划。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设立滋蕙计划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补助1000元。

(三)州级资助。自2006年起,由果洛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及个体户等筹资,对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成考录取到普通高校和已录取就读高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本科预科生2000元,大专生3000元,本科生4000元,硕士生5000元,博士生60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资助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九月开始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偿还本年度利息,前5年只需要还贷款利息,5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最长还款期限不超过22年。本专科借款人每年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借款人每年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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