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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帮助困难人员就业? 4大举措,一起了解→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是守牢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 那么,在帮助困难人员就业方面 人社部有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一起来看! 2024年11月09日

开展精准式对象认定

盯紧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人员,

根据其就业困难程度,

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精准发现、就业需求动态掌握。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动态调整人员范围,

推动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实施一对一个性化帮扶

依托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

建立精准帮扶台账,

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能力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广泛收集适合援助对象的,

城乡社区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以及低门槛、

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形成岗位清单。

结合援助对象的特点,

开展个性化的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的帮扶举措,提供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

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两优惠”

即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三补贴”

即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

对参加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

强化“回头看”跟踪服务

对经帮扶就业的,

及时了解掌握岗位适应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享受援助政策期满的提前开展评估,

做好后续服务衔接,

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

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